[樂遊網導讀]天涯亮鑽大師蘋果版已經發布,這是一款全新的QQvip會員輔助插件,大家可以使用來獲得免費的鑽石,黃鑽、綠鑽、藍鑽都不是問題,而且性能超級給你。
天涯亮鑽大師蘋果版已經發布,這是一款全新的QQvip會員輔助插件,大家可以使用來獲得免費的鑽石,黃鑽、綠鑽、藍鑽都不是問題,而且性能超級給你,使用過程也是相當完美,下麵給大家分享天涯亮鑽大師蘋果版。
天涯亮鑽大師蘋果版概述:
《天涯亮鑽大師自慰版》是一款完全免費安全好用的QQ點亮圖標的實用小工具,能夠點亮QQ空間的各種鑽石會員圖標,雖然點亮並不代表擁有了會員的特權,但是看著炫酷,能夠裝土豪,感興趣的用戶可以下載天涯亮鑽大師自慰版嚐試。
天涯亮鑽大師自慰版介紹:
天涯亮鑽大師自慰版是一款天涯qq亮鑽大師手機版,一鍵點亮,而且完全免費,用戶可以通過此軟件免費點亮所有鑽和其他vip圖標,點亮就是8級的鑽,讓你擁有獨一無二的身份標識。
天涯亮鑽大師安卓免費版功能:
星鑽
黃鑽LV8
圖書vip
年費超級會員
綠鑽
紅鑽
超級會員
動漫vip
好萊塢會員
情侶黃鑽
付費音樂包
天涯亮鑽大師安卓免費版使用方法:
選擇你需要的功能,點擊就可以
屏幕上麵出現如下圖所示,重啟qq查看,如果沒有成功,要換一個無鑽號進行測試。
點“一鍵全部恢複”可以恢複到原來狀態。
騰訊為什麼會存在QQ會員和QQ鑽這兩種VIP體係?
我更多的是從係統設計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的,騰訊的會員係統個人感覺更像是對Q鑽係統的補充或者是一個前期不怎麼成熟的VIP係統。
騰訊的產品線不斷增長,整個VIP係統存在 “產品”、“功能” 兩個維度。如果使用單一的會員VIP係統(裏麵含有等級的成長,可以算作一個維度)來表示,就會出現必須使用N個等級才能表示所有可能項的情況,這無論對於用戶還是對於運營都是很糟糕的事情。
在等級成長的基礎上再加上VIP類型這個維度,就可以很好的表示“產品”、“功能” 所組合出來的VIP,靈活性更大。
下麵是簡單的示意圖:
顯然隻用等級這一個維度來描述整個VIP有一定難度。
添加了VIP類型這個維度,就會清晰很多,後期擴展也很靈活。
我個人猜想,這也許就是Q鑽存在的原因。
另:如果以後騰訊的VIP係統中又多出一個維度的話,會不會出現QQ會員、QQ鑽之外的另外的一套VIP係統?
首先要推翻一個思維:不要把騰訊看成一個整體,騰訊內部有眾多事業群,事業群下屬還有很多產業部,產業部還會有下屬.他們之間都是相對獨立的.
騰訊的眾多"VIP"體製和項目,並非是針對產品類型細分的結果,而是由於各產品部門都在經營自己的"VIP"體製導致的.
從這個角度看,很多東西就不難理解了,比如說:為什麼騰訊眾多的會員增值業務經常會出現重複功能?為什麼騰訊的增值業務用戶體驗各不相同?為什麼騰訊的增值業務在很多時候會有跨界的"特權"出現?
同上LZ的問題也就很好解釋了,各自以各自的出發點去考慮,自然會產生不同的體係.
QQ會員本質也是一種鑽,僅是命名不同而已
1、QQ會員主要服務於IM服務,並以IM為中心開始向其他領域擴散
2、QQ黃鑽主要服務於社區SNS(QQ空間),同樣的,以QQ空間為中心開始向四周輻射
3、QQ紅鑽服務於QQ秀
4、綠鑽服務於QQ音樂
5、藍鑽服務於QQ遊戲大廳
如果要推出一個QQ超級會員或者QQ彩虹鑽,集合所有VIP功能,少說一個月要一百,頓時就有很多屌絲望而卻步,騰訊收入大幅減少。
如果把功能細分,精準定位不同人群,隻需要每月十元,就可以在某個方麵體驗VIP的高貴感覺,這才是騰訊賺錢的真理。
這也是我一直堅持的,尊重個體,尊重個體體驗。
特意來知乎搜索這個問題,有個思考:
能否采用一攬子會員內容,把會員分為0-3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相應的服務,把所有內容同都攬到這個等級內。
舉個例子,我對會員服務的需求:
1,聊天內容同步
2,高品質音樂。
如果想同時滿足這兩個初級需求,我需要開通會員和鑽,每月消費不小於20元(兩種服務的最低級別);月收入8K依然覺著有些浪費金錢。
騰訊在這個時候其實可以不用去考慮由會員延伸過來的更多收益,因為廣告和遊戲已經可以讓騰訊賺得夠多,雖然他已經取得了行業領導者地位及壟斷地位;
但互聯網的發展是迅速而且非線性的,騰訊依然要提防後來者的競爭,既要深植與用戶之中,又要不斷完善用戶體驗,回饋用戶,進而真正的植根與用戶的生活習慣之中。
如此之多的人使用QQ服務,更多的是基於即時信息工具;除去便捷的聯係工具及群體使用習慣,QQ還剩下什麼?
思維有點淩亂。個人觀點:騰訊不差這點各種鑽的錢,應該拿出更多的資源回饋用戶,繼續擴大用戶的依賴度,鞏固並發展壟斷地位。並繼續依靠這種地位進行各種試錯各種嚐試,再次獲得某一領域的壟斷。
更新日誌:
1、增加了顯示亮鑽積分的功能;
2、修複部分手機不匹配問題;
3、修複已知bug。
詳細過程:
下載軟件,點擊想刷的業務。
其他刷鑽業務采用最新最穩定的取消法加幹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