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單機遊戲下載大全

https://www.enaea.edu.cn/ksy/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

來源:樂遊整理 日期:2023/5/29 14:59:14 作者:樂遊
962樂遊網首頁網遊手遊綜合手機遊戲 → https://www.enaea.edu.cn/ksy/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

[樂遊網導讀]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官網:https://www.enaea.edu.cn/ksy/,根據省考試院安排,利用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學習培訓資源平台” 開展2023年高考考務人員網上培訓,通過培訓,切實增強了考務工作人員及監考教師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廉潔意識,確保考務人員講政治、守紀律,熟禁令、明禁區。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官網:https://www.enaea.edu.cn/ksy/,根據省考試院安排,利用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學習培訓資源平台” 開展2023年高考考務人員網上培訓,通過培訓,切實增強了考務工作人員及監考教師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廉潔意識,確保考務人員講政治、守紀律,熟禁令、明禁區。

https://www.enaea.edu.cn/ksy/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點擊下載<<<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學習培訓資源平台 v1.0.0 手機版
類別:安卓教育學習 時間:2023-05-29 大小:3.0M 星級:
立即下載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試題

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筆試《保教知識與能力》記分方法為:

1、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3分,共30分)

評分方法:選對一題得3分,選錯不得分。

2、簡答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評分方法:答對一個要點得3~5分;答錯一個要點扣1分,出現一個病句或是錯別字,扣1分。如果初評少於0分,則按照0分計算。

3、論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20分)

評分方法:

(1)答題方向正確且理由充足、無語病及錯別字、字跡工整(20分)。

(2)答題方向正確但理由不充足、存在語病或是錯別字等(2—19分)。

(3)答題方向錯誤(0分)。

4、材料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評分方法同論述題。

5、活動設計題(本大題共1小題,30分)

評分方法:不能體現“活動目標正確、突出活動重難點、體現活動流程”中的一點或是幾點則酌情扣分。

小學教師資格證筆試《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應該如何判分

小學教師資格證筆試《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記分方法如下:

1、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2分,共40分)

評分方法:選對一題得2分,選錯不得分。

2、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評分方法:答對一個要點得2~3分;答錯一個要點扣1分,存在一個病句或錯別字,扣1分。若初評低於0分,則按照0分計算。

3、材料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評分方法:

(1)答題方向正確且理由充分、無語病及錯別字、字跡工整(20分)。

(2)答題方向正確但理由不充分、存在語病或錯別字等(2—19分)。

(3)答題方向錯誤(0分)。

4、教學設計題(本大題有6小題,任選1小題作答,多答隻按照第1小題計分,40分。參考人員可以按照所學專業方向選擇作答。)

評分方法:不能體現“教學目標正確、突出教學重難點、體現教學流程”中的一點或幾點則酌情減分。

中學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給分方法簡介

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中學)考試試卷包括單項選擇題、材料分析題、寫作題3個大題。

1、單項選擇題共29個小題,每小題2分,共58分,評分方法是選對一題得2分,選錯不得分。

2、材料分析題包括3個小題,每小題14分,共42分。

評分方法如下:

(1)答題方向正確並且理由充分、無語病及錯別字、字跡工整(14分)。

(2)答題方向正確但是理由不充分、存在語病或錯別字等(2—13分)。

(3)答題方向錯誤(0分)。

3、寫作題共有1道,占50分。給分方法如下:

標題:未寫標題,扣2-5分;

文章結尾:以不少於800字為例,未寫結尾,字數不多於600字,扣10分;少於600字,殘文11分以下;

語句錯誤:錯別字,每三個扣1分或每兩個扣1分;隻出現一個錯別字,重複不累計;5個扣3分;多於5個,扣12分。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六條第三款第三項修改為:“製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的規劃,審批開考本科專業”;

第十一條修改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科新專業,由省考委確定;開考本科新專業,由省考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論證,並提出申請,報全國考委審批”)。

https://www.enaea.edu.cn/ksy/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學習培訓資源平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1988年3月3日發布)

國發[1988]1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完善高等教育體係,根據憲法第十九條“鼓勵自學成才”的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曆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製,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第四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以教育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根本方向,講求社會效益,保證人才質量。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和開考條件的實際可能,設置考試專業。

第五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基礎科)、本科等學曆層次,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曆層次水平的要求應相一致。

第二章 考試機構

第六條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全國考委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政策、法規,製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具體政策和業務規範;

(二)指導和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三)製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的規劃,審批或委托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審批開考專業;

(四)製定和審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自學考試大綱;

(五)根據本條例,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六)組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研究工作。

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第七條 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幹專業委員會,負責擬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和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

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和全國考委指導下進行工作。省考委的組成,參照全國考委的組成確定。

省考委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業務規範;

(二)在全國考委關於開考專業的規劃和原則的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擬定開考專業,指定主考學校;

(三)組織本地區開考專業的考試工作;

(四)負責本地區應考者的考籍管理,頒發單作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

(五)指導本地區的社會助學活動;

(六)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委托,對已經批準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學校的教學質量,通過考試的方法進行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第九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地市考委”)在地區行署或市(區)人民政府領導和省考委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地市考委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地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組織工作;

(二)指導本地區的社會助學活動;

(三)負責組織本地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工作。

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第十條 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主考學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主考學校應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事機構,根據任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製列入學校總編製數內,由學校主管部門解決。

第三章 開考專業

第十一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新專業,由省考委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論證,並提出申請,報全國考委審批。

第十二條 可以實行省際協作開考新專業。

第十三條 開考新專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工作機構,必要的專職人員和經費;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一條規定的主考學校;

(三)有專業考試計劃;

(四)有保證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心要條件。

第十四條 開考承認學曆的新專業,一般應在普通高等學校已有專業目錄中選擇確定。

第十五條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軍隊係統要求開考本係統所需專業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組織辦理,或由全國考委協調辦理。

第十六條 全國考委每年一次集中進行專業審批。省考委應於每年六月底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季辦理。審批結果由全國考委於當年第三季度內下達。凡批準開考的專業均可於次年接受報考,並於首次開考前半年向社會公布開考專業名稱和專業考試計劃。

第四章 考試辦法

第十七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采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逐步建立題庫,實現必要的命題標準化。

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啟用前屬絕密材料。

第十八條 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專科(基礎科)一般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為四至五年。

第十九條 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

第二十條 報考人員可在本地區的開考專業範圍內,自願選擇考試專業,但根據專業要求對報考對象作職業上必要限製的專業除外。

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選擇考試專業。

各級各類全日製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考。

第二十一條 報考人員應按本地區的有關規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單位辦理報名手續。

第二十二條 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曆的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

第二十三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為單位設考場。有條件的,地市考委經省考委批準可在縣設考場,由地市考委直接領導。

第五章 考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後,省考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

應考者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需要轉地區或轉專業參加考試的,按考籍管理辦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下列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

(一)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

(三)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獲得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曆。

第二十六條 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人員,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二十七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第六章 社會助學

第二十八條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的要求,通過電視、廣播、函授、麵授等多種形式開展助學活動。

第二十九條 各種形式的社會助學活動,應當接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的指導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

第三十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材料的出版、發行,應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七章 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

第三十一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製和增人指標範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第八章 考試經費

第三十三條 縣以上各級所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經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製,在教育事業費中列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妥善安排,予以保證。

第三十四條 各業務部門和軍隊係統要求開考本部門、本係統所需要專業的,須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提供考試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收繳的報名費,應用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章 獎勵和處罰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或單位,可由全國考委或省考委給予獎勵:

(一)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特別優異或事跡突出的;

(二)從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作出重大貢獻的;

(三)從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

第三十七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在考試中有夾帶、傳遞、抄襲、換卷、代考等舞弊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省考委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考試成績、停考一至三年的處罰。

第三十八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人員和考試組織工作參與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單位取消其考試工作人員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

(一)塗改應考者試卷,考試分數及其他考籍檔案材料的;

(二)在應考者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三)縱容他人實施本條(一)、(二)項舞弊行為的。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破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行為之一的個人,由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盜竊或泄露試題及其它有關保密材料的。

(二)擾亂考場秩序不聽勸阻的;

(三)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本條例製定實施細則。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和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實施細則,製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81年1月13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的報告》和1983年5月3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成立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請示的通知》同時廢止。

https://www.enaea.edu.cn/ksy/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

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人員網上培訓

為了全力做好區2023年高考考務工作,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於開展2023年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人員網上培訓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近日,區招委會發出通知,要求區教育局機關、全區各有關學校2023年高考考務涉考工作人員約1100人,均須參加202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務人員網上培訓。

通知指出,區教育局機關和各考點學校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督促所有涉考人員把握時間節點,積極參加培訓,按時完成學習任務、圓滿通過考試考核,於5月30日前完成線上考核。

1、培訓形式:

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學習培訓資源平台”(以下簡稱“培訓平台”)開展全省2023年高考考務人員線上網絡培訓。

2、培訓方法:

(1)登錄網址:電腦端(https://www、enaea、edu、cn/ksy/)

(2)手機端APP(學習公社雲)登錄培訓平台(手機網頁掃上方二維碼下載安裝)。

平台已導入所有涉考工作人員姓名和手機號,請使用手機號碼和短信驗證碼登錄,登錄後修改密碼、完善信息後即可學習。

3、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由階段1必修課程、考試和階段2選修課程組成。必修課程觀看視頻50分鍾後參加線上考試。考題由50道客觀題組成(單選15題,多選15題,判斷20題),滿分 100 分,考試時長 60 分鍾。每名考務人員有 1 次考核機會。

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人員數字化網上培訓資源平台常問題

為何無法登錄

可能存在以下兩個原因:

1.登錄方式有誤

首先請確定培訓平台網址是否正確(www.enaea.edu.cn/ksy/),其次請確認登錄用的手機號是否為報名手機號,需要使用報名手機號,以手機驗證碼形式登錄。

2.管理員錄入信息時存在遺漏或錯錄,未將您的準確信息錄入平台

如確定平台網址、登錄手機號、登錄方式均無誤,請與參訓單位管理員聯係,提供正確的手機號碼。

為何登錄後無項目

可能存在以下兩個原因:

1.您沒有使用報名的手機號登錄,而是注冊了新的賬號。

您進入登錄頁麵後,請使用“手機驗證碼登錄”形式完成登錄。手機號請使用報名手機號。

1683617633722748.png

登錄後需激活賬號,修改密碼,然後進入培訓平台。

(注:激活密碼後,可使用密碼登錄形式進行登錄)

在“首頁-自主學習-項目”中,找到本次培訓項目,進入學習。

2.如使用正確方式順利登錄平台,但仍無培訓項目。可能是由於您的參訓單位網絡管理員可能存在遺漏或錯錄等現象,未將您的準確信息錄入平台。請及時與您單位負責此次培訓的管理員聯係,向他提供正確的手機號碼。

如何修改個人信息

如發現個人信息錯誤,可在進入培訓頁麵後,點擊“學習檔案-編輯”修改相應的個人信息。

如何完成培訓任務

進入培訓項目首頁後。點擊“我的課堂”,查看學習內容。學習考核分為“階段1-必修考試”和“階段2-選修課程”。

如何將學員導入平台

進入管理界麵後,如圖1,點擊“用戶-學員信息管理-學員信息列表”可單個(點擊新增學員按鈕,填寫信息保存即可)或批量添加學員。

點擊批量導入後如圖2,先下載“學員模板”,按照模板要求添加學員信息(姓名、手機號為必填項,請務必確保信息絕對準確。),如圖3。填寫好後,點擊“瀏覽”按鈕,上傳填寫好的學員模板,將學員信息導入培訓平台。

注:隻填寫帶*的必填項,其餘各列均不要填寫,防止填寫錯誤導致學員無法導入平台。嚴禁修改模板中的注意事項和標題。

如何為學員配置項目

本步驟必須在將導入學員進平台後進行。如圖4,點擊“項目-上級項目管理-項目名稱”進入項目管理頁麵。

如圖5,點擊“報名任務管理”,針對點擊相應項目後的“報名”,進入報名頁麵(圖6)。

在該頁麵(圖6)可以單獨(點擊添加參訓人員按鈕,如圖7)或批量為學員報名導入(點擊導入學員按鈕,如圖8)至該項目(課程包),建議使用批量報名導入的形式,通過下載導入表格(圖9)填寫。此處操作與將學員導入平台類似,請務必確保信息的絕對準確。

注:1.此處表格與將學員導入平台表格不同,不可混用。

2.表格隻填寫必填項,防止填寫錯誤導致學員無法導入平台。嚴禁修改模板中的注意事項和標題。

若為學員配置了錯誤的學習項目(課程包),需根據圖4進入具體項目,在界麵左側欄中選擇學員管理,先將該學員從錯誤的學習項目(課程包)中取消報名(如圖10),再從報名任務管理(如圖6)中為其報名正確的學習項目(課程包)。同一位學員無法學習兩個學習項目(課程包),必須先取消或刪除。重新報名學習項目(課程包)時,將使學員以往的學習記錄清零,學員需重新進行學習,請慎重進行該操作。

如何刪改學員信息

讀完這篇文章後,您心情如何?

  • 0 喜歡喜歡
  • 0 頂
  • 0 無聊無聊
  • 0 圍觀圍觀
  • 0 囧
  • 0 難過難過

熱門評論

最新評論

發表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昵稱:
表情: 高興 可 汗 我不要 害羞 好 下下下 送花 屎 親親
字數: 0/500 (您的評論需要經過審核才能顯示)
樂遊網
關於樂遊 下載幫助 網站地圖
移動也精彩
移動版首頁
廣告與建議
聯係我們 廣告合作 法律聲明
權威認證

專業的遊戲下載、綜合門戶網站

Copyright 2009-2016 www.962.Net 版權所有

鄂ICP備17018784號-1